各科(室)、部(处):
接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的通知,决定开展第七批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严谨的治学态度和传承创新、拼搏奉献的精神。
2.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工作经验,熟悉本学科、专业的发展动态,并能够预见和把握其发展趋势。
3.有较强的研究、开发能力,能开辟学科、专业新的发展方向,善于提出重大课题和思路;有较强的带教和科研组织能力,能领导本学科专业在其前沿领域保持或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善于发现培养使用人才。
4.一般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业务工作。
5.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6.已取得省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学术和技术水平处于省内外先进水平或居省内领先地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中医药科研方面,有较大成果,对推动学科专业发展有重要作用,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厅(局)级及以上科研课题。
(2)在中医药技术开发方面,有发明创造、科技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取得多项专利成果,经实践证明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在中医医疗方面,医术精湛,多次成功地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内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
(4)在中医药教学方面,创建了新的教育理论或教学方法,经省级及以上教育、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鉴定并推广,或主编的教学大纲、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由省级及以上教育、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审定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中医药职业教育、学历教育与继续教育推荐使用,效果优异。
(5)在中医药产业方面,为我省中医药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或是在医疗机构、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培养了中药制剂、中医药养生保健品、大健康产品、中药鉴定、中药炮制等技能型人才的;或是在中药材种植和养殖、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制造、中药新药研发、中药物流、中医药服务业等领域的新型管理人才。
(二)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严谨的治学态度和传承创新、拼搏奉献的精神。
2.有扎实的中医药专业理论基础知识,掌握本学科、专业系统的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学科、专业及相关学科、专业的现状和发展方向,知识面较宽,思维活跃。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业务工作,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对本学科、专业的发展有一定的预见性,发展潜力较大。
5.有一定的学术、技术成就,作为主要完成者,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科技成果或奖励;或取得专利成果;或撰写出版过学术、技术专著;在中文核心或科技核心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多篇学术、技术论文;或在技术开发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主持或主研完成厅(局)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
二、材料报送及相关要求
(一)被推荐人请于7月24日24:00前进入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官网(http://sctcm.sc.gov.cn/),登录“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人才评审系统”,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表》或《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双面打印)。被推荐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认信息无误后,须签字确认。
(二)综合推荐材料一份(2000字以内)(见附件2)
(三)申报支撑证明材料1套(近五年)。材料由封面、申报材料目录和支撑材料三部分组成,并按此顺序装订成册。(见附件3)
每个推荐人选的材料均须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用牛皮纸档案袋妥为包装。每份档案袋封面上贴《材料目录》,并注明推荐评选类别、推荐人选姓名、工作单位、专业领域、专业技术职务等内容。(见附件4)
三、申报时间
系统填报时间截止为7月24日24:00,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7日下午18: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推荐纸质材料报送至行政楼2019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465527882@qq.com), 其中证明材料为PDF格式。文件命名为:姓名+华西医院+推荐表/证明材料/综合推荐材料+中医药管理局第七批委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联 系 人:曾波
联系电话:028-85422576
附件:
附件1: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七批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部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