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部(处)、科(室):
现将我院2023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请相关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务必通知到本科室相关在岗员工(含华西医生集团),并组织好科室的报名工作。
二、 考试专业及科目
专业代码 |
考试专业 |
131 |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初级士) |
151 |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初级师) |
171 |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中级) |
考试科目具体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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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知识 |
4月22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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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三、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参加医学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劳动纪律和医疗卫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和操作等技术工作,身心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
(二)报名人员要求
须为我院在职在岗员工(包含编制内与聘用员工),及华西医生集团员工,并从事临床医学工程技术的人员方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相关条件如下:
初级士: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初级士资格考试。
初级师: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或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 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初级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可参加初级师资格考试。
中级:具备相应专业博士学位;或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初级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2 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初级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 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取得初级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6 年;或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初级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7 年。
报名参加2023年度卫生人才评价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三)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的。
(2)伪造学历、资历等报名材料的。
(3)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进行处理并在禁考期内的。
(4)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2、工作年限要求: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原则上以在我院工作年限为准。既往在外单位从事相关专业的工作经历可提交该单位劳动合同及人事部门的证明,医院将根据该单位的级别等具体情况核定是否可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3、报考专业要求:原则上需严格对岗报考,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转岗工作年限证明需请本人所在科室出具),还需要2年的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复印件。
4、学历要求: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报名提交的最高学历(2002年以来取得的学历)均需自行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核实(网址链接: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并打印学历查询结果。☆(如无学历查询结果将视为申请材料不完整,学位证无需审核)。
5、参加报名考试的员工需严格遵守报名考试纪律,禁止本院员工通过外单位报名。如有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等违纪现象,将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单位统一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请考生于2023年1月10日-1月12日登录报名网站“国家卫健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提交申请并打印《2023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申报表》(A4纸张)。
网上报名前,请一定仔细参看报名网站关于此次考试的说明。
其中:确认考点填写“委直”!!单位所属填写“中央”;单位性质填写“医疗卫生”,基层卫生选择“否”。网报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白底正面免冠证件照,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手机自拍等照片一律不予确认!!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20-45kb之间;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边框;应露双耳,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2、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只交复印件,原件均由科室负责审核,不需上交医院,医生集团员工在所有材料复印件上先加盖医生集团章后提交):
(1)《2023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申报表》(打印后本人签上联系方式、姓名及日期、科室;如在打印申请表后对个人报考信息进行了修改,须重新打印。);
(2)本人近期6个月内二寸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贴于《申报表》右下角。
(3)身份证复印件;
(4)前一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书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若为非全日制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需同时提供上一级中专或大专学历证书复印件。即所有人都需要交初始全日制学历。);
(6)学历审核报告(详见本通知第四条第4款);
(7)2022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仅限于2022年度未通过考试者,在2023年度滚动报名时提供);
(8)聘用合同复印件(只需复印有合同起始时间的页面,延长了合同期的员工应同时提供旧合同的复印件)
(9)规培结业证书复印件(曾有规范化培训经历的人员需提供)
(10)相关资格证、执业证复印件
(11)科室统一汇总提供:报考人员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及纸质版(汇总表由科室统一填写,请科室负责人在纸质版上签字,电子版请于2023年1月12日下午17:00前发至189643337@qq.com) 。
前述2(1)-2(11)申报材料的纸质版请于2023年1月12号下午17:00前统一交到医院人力资源部2015房间。
3、网上缴费(请一定记住缴费!)
考生在资格审核期间须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考生待考区审核通过后,须在2023年2月17日-28日期间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考试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不受理现场缴费。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一律不予退费。
4、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调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分成有关问题的通知》 (川财社 [2019] 65 号)相关规定执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50元;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70元。
5、准考证打印。
4月6日-22日期间,考生可登录国家卫健委人才交流中心官网打印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准考证。
五、其他事项
1、全国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如卫生管理、公共卫生管理、医院管理等)医院不统一组织报考,符合相关专业者可自愿报名,最后医院将统一盖章,故请按照相同时间节点申报材料,过时不候。
2、此通知仅针对华西医院/华西临床医学院在职员工,含华西医生集团。规范化培训学员、在校学生、劳务派遣请咨询相应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85422828 地点:行政楼2015室
附件:报考人员汇总表
人力资源部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