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部(处):
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通知,现开展四川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专家的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请先阅读附件1《推荐专业目录表》)
(一)基本条件(必备):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公正诚信,廉洁自律;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护理专业可放宽至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4.在本专业范围具备领先的技术水平,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聘任本专业正高级职务5年及以上,护理专业可放宽至聘任正高级职务3年及以上;
5.熟悉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相关政策,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6.没有违纪违法或被取消专家委员资格等不良记录;
7.在职在岗,健康状况良好,能够胜任工作;
8.三级甲等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业绩条件(至少具备一项):
1.获得市(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以上学术技术称号(经确认,学带后备不算);
2.担任省级及以上医疗卫生一级学(协)会所属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及以上职务;
3.担任三级甲等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科室(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
4.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医疗技术精湛,能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并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学术和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或居省内领先地位。
二、推荐程序
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专家由本人自愿申报,经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局)直属单位、省级相关部门、行业学(协)会、国家委在川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学高等院校推荐,并附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由省卫生健康委依据推荐资料审查、遴选确定入库专家。
推荐名额不限。曾入选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专家且仍符合推荐条件的,优先推荐。
三、材料和时间要求
1.被推荐人须登录四川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管理平台(http://www.scwsrc.com/),使用四川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专家管理系统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四川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
已经按照流程列出操作指南和注意事项,请认真阅读(附件2)。
被推荐人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业绩条件佐证材料、业绩贡献等材料须原件扫描上传,且本人须对上传材料的清晰度和真实性负责,录入信息务必详尽、准确。
被推荐人须上传本人照片。上传照片须为本人近期清晰、可辨认的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不得上传生活照、视频捕捉或摄像头所摄照片;照片大小为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40-50kb之间。
2. 需要提交的推荐材料:
《推荐表》,A4纸双面打印,自备牛皮纸档案袋包装。
3.被推荐人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任职年限计算、在职在岗时间和业绩取得时间均截止到2023年3月31日。
4.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单位审核提交到省卫健委后再打印《推荐表》报送,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4月25日18点前。
5.流程:个人登录系统填报--个人提交--单位审核(不定期尽快审核,可留言提醒)--有问题会通过企业微信返回给本人(或协助人)--请在当前填报阶段为“省卫健委复审中”的时候再打印纸质版报送。
联系方式:刘老师 行政楼2019办公室85422576
人力资源部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