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有关科(室):
接学校人事处通知,根据《四川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国际名校、名师访学计划实施办法(修订)》(川大人〔2021〕15号)文件精神,现开展四川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国际名校、名师访学推选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选拔范围、名额及期限
1、选拔范围:全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在编青年教师。
2、名额:全院最多推荐2名候选人到学校参加遴选。
3、资助期限:1-3年。
二、基本条件和要求
1、热爱祖国,热爱四川大学,爱岗敬业,品行优秀,学术道德规范;
2、截止2024年12月31日,理工医科申报人年龄在35岁(含)以下,文科申报人年龄在40岁(含)以下;
3、具有博士学位,科研及教学水平较高,学术发展潜力大,在本学科方向的同龄人中处于领先地位;
4、原则上应作为负责人主持在研省部级及以上的纵向科研项目;
5、己获得世界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访学邀请函,或拟访问导师为全球顶尖学者。世界一流大学要求国际四大排行在前20位;世界一流学科是指国际公认的学科排名榜单中排名全球前10的学科。
6、具备熟练的英语沟通交流能力及英语水平证明。
三、访学任务要求
1、确定明确学术发展方向,完成与外方合作导师及学院共同拟定的访学计划。
2、取得高水平学术成果。
3、随堂观摩所访问大学本科课程至少一门,或参加教学能力提升培训;同时,学习研究所访问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教学改革理念与方法,形成所在访学单位人才培养模式研究报告1份。
4、组织学校人才引推活动,引荐不少于1人。
四、选拔程序
个人申请、科室根据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及人才梯队建设规划提出推荐、医院审核初选、学校选拔。
五、评估机制
1、出访前,学校、学院与受资助教师签订《四川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海外访学计划”协议书》,就访学期间的访学任务、资助标准、管理规定及违约责任等进行合同约定。
2、访学期间,受资助教师每季度填报《访学进展报告表》(附件5),并提交所在学院(学院确定的联系人)。
3、按期回国后,受资助教师填报《四川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国际名校、名师访学考核表》(附件6)。学校对圆满完成访学任务且考核评估结果优秀的教师予以奖励,奖励标准按访学期限内基础性绩效的100%执行。关于本文件规定的访学任务中第2条取得高水平学术成果,原则上应在访学期限内完成,最长可延至访学期限结束后1年内完成,其他访学任务须在访学期限内完成。延期完成访学任务中的第2条,相应奖励延期发放。
六、出访安排与保障
1、访学资格从公示之日起有效期6个月,入选教师须在规定期限内按时派出,若因个人原因未能出访,将自动取消访学资格。
2、入选教师应按学校相关要求及时办理和完善出国访学手续,并到学校人事处签订《四川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国际名校、名师访学计划”协议书》。
七、报名时间安排及材料准备
我院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9月14日。每一位报名的青年教师需填写《推荐审批表》一份(附件1)、《同行专家推荐表》两份,即两位同行专家推荐(附件2)、《依托项目在研证明》(附件3),另请附上邀请信、代表性论文(5篇以内)、外语水平证明、拟访学学校(学科)排名、导师简介等材料复印件各一份。以上材料请按上述顺序装订成整套申请材料。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医院人力资源部人才办公室(医院水塔楼1074室)。每位申请人还需填写《名师、名校访学一览表》(附件4)并将电子版发至794247615@qq.com。
申请人员个人科研业绩请确保2024年9月14日前已在我院科研管理系统及时更新,以备医院核查。
联系人:
医院人力资源部人才办公室 陈蓓蓓 85422576
学校人事处 吴老师85403799
附件1:推荐审批表
附件2:同行专家推荐表
附件3:依托项目在研证明
附件4:名师、名校访学一览表
附件5:访学进展报告表
人力资源部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