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有关科(室):
接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通知,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相关信息,现将申报202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者须为我院在职职工,且应根据自身教学科研安排和业务进修计划,自愿申请;科室根据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及人才梯队建设规划提出推荐;医院审核,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学校综合评议,组织上报。申请人还需满足如下条件:
(一)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与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行政管理人员一般应担任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
(二)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三)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我院青年科研人员、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完成国外学业回国后方可出站)、或应届博士毕业生。
(四)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五)申请人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的外语条件要求(参考网址:https://www.csc.edu.cn/article/2801)。
(六)申请人如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般需在上次留学回国后服务满2年(含)以上方可再次申请(即自回国之日起至申请截止日前)。
二、申报时间和流程
1.院内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3月18日,申请人将《四川大学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请科室负责人、科室党支部书记在“学院意见”栏空白处签署意见)或《四川大学国家公派博士后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请科室负责人、科室党支部书记在“学院意见”栏空白处签署意见)及其它申请材料(见附件3)的纸质版报医院人力资源部人才办公室(医院水塔楼1074房间),所有材料的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794247615@qq.com。
2.有意申请者,在获得单位同意后于2025年4月10日-29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3.2025年4月30日前,获推荐人员将《单位推荐函》和纸质申请材料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出国派管科(望江校区行政楼511室)。
三、录取与派出
1.录取结果将于2025年6月底公布。申请人可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2.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6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3.如无特殊情况,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联系方式:
医院人力资源部人才办公室(医院水塔楼1074房间)陈蓓蓓 85422576
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派管科(望江行政楼511)程老师 85405392
附件1: 《四川大学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项目申请表》
人力资源部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