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特殊药品办理地点:门诊三楼③号医保窗口
我院特殊药品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
一、省本级、成都市参保患者初次办理认定审批
请在我院门诊三楼③号医保窗口咨询特殊药品认定要求及所需资料,待认定通过后方可购药报销。
注意:①药品认定周期是通过认定之日起计算,12个月为一个认定周期,到期后需重新申请;
②办理特药须在用药前到我院医保窗口审核认定,审核通过后方可报销。
二、省本级、成都市参保患者认定周期内药品治疗方案评估
根据文件要求,认定通过后特殊药品均有治疗方案评估周期。评估周期到期后,请特药权限医生填写治疗方案/效果评估表,并提供近期治疗有效的证据,到我院门诊三楼③号医保窗口办理治疗评估。
三、省本级、成都市参保患者认定期内开具特殊药品流程
1.院内购药:①门特患者在医生开具门特医嘱后,持认定审批表、治疗评估表到医保窗口审核后,前往门诊收费窗口结算报销;
②住院患者在出院时持认定审批表、治疗评估表到医保窗口审核后,前往出院办理窗口结算报销。
2.双通道购药:治疗评估周期内找特药权限医生开具特药处方后,到门诊三楼③号医保窗口上传处方再到定点药房进行购药报销。在非定点药店购药,无法报销。
注意事项:住院只开通了高值药品出院联网报销,单行药品只能双通道购报销药。
四、异地参保患者特药报销流程
请咨询参保地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