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科(室)、部(处):
根据《多渠道纳入四川省科技计划管理体系工作规程(试行)》(川科资〔2025〕23号)精神,四川省科技厅现征集纳入四川省科技计划管理体系的自主立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纳入四川省科技计划管理体系的重点领域
人工智能(含集成电路、机器人、算力、数据)、低空经济(含无人机)、航空航天、新能源(光伏、风电、氢能)、银发经济、绿色建材、医药健康(含核医疗、体育等)、现代物流、农产品精深加工(以茶叶、竹、调味品为重点)、文化旅游、平台经济(以电子商务为重点)、新型显示、高端能源装备、软件和信息服务、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含储能)、通信及量子科技、先进材料。
二、项目类型及纳入条件
纳入四川省科技计划管理体系的自主立项项目,是市(州)、优势创新主体等围绕国省战略需求,主动布局、自主强化资金投入推动实施的重大科技项目。纳入省级科技计划管理体系后,视同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重大项目,享受同样政策。
(一)市(州)自主立项项目。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地方财政科技专项出资立项,且单个项目财政资金不低于200万元的科技项目。(我院不涉及)
(二)企业自主立项项目。注册地在四川省境内的上市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根据内部管理规定,使用企业自有资金立项、且攻关任务主要由企业自主完成(不是委托外部科研单位),单个项目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并已完成验收且实施绩效较好的科技项目。(我院不涉及)
(三)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的横向项目。注册地在四川省境内的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含国家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天府实验室)、医疗卫生机构,与企业合作并签订技术开发合同(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横向经费累计实际到账总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并已完成验收且实施绩效较好的项目。(需上传佐证附件材料,见附件3)
三、申报流程与时间
(一)12月13日18:00前向科技部提交附件3。
(二)科技部汇总后集中填报。
(三)推荐单位进行项目的审核、汇总,完成网上审核和提交,出具项目推荐函(含项目汇总表)报科技厅。
四、科技部咨询电话 85422267
医院科技部 科研项目管理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
附件3: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的横向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