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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经费到校纵向项目经费报销审核一般流程——2026.10更新
2021.02.03

一、一般报销流程

准备报销所需材料→登录川大财务处综合信息门户网站(http://fdinfo.scu.edu.cn/WFManager/login.jsp)填写报账信息,生成并打印报销单→→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部分费用报销需医院科技部审签,详见“二、常见经费预算条目说明”)→→投递到财务报账(投递地点①:医院行政楼1042室 财务秘书代收;投递地点②:华西东校区电信营业厅旁男一宿舍1楼报账点)

备注1:常见报销问题,财务咨询电话:85401205。

备注2:关注“四川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可查阅日常信息及常见报销攻略。

备注3:增值税发票必须通过验证后才能报销,操作说明见附件1

备注4:川大财务系统网上自助报账指南下载:http://scufd.scu.edu.cn/info/1043/1931.htm

备注5:川大财务处常见办事指南:http://scufd.scu.edu.cn/bszn.htm

备注6: 2021年度四川大学财务宣讲会资料详见附件2

备注7:个人联行号维护操作手册见附件4

备注8:新版财务票据粘贴单见附件5,粘贴示例见附件6。

备注9:学校账号等信息,四川大学,税号121000004000091949。



二、常见经费预算条目说明

预算大类

预算科目名称

预算科目含义

报销所需材料

报销审批

直接经费

设备费

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产生的费用

1.需完成固定资产建账(建账流程详见川大设备处网站)。

2.建账完成后登录财务系统打印《四川大学报销单》。

3.达到网上竞价、招投标、政府采购要求的,附相关资料及合同。

4.购物清单(增值税发票需附税控清单)。

5.如费用为个人垫付,需附支付记录证明材料。

1.报销单上“实际报销人”非项目负责人,且收款人非项目负责人,则报销单由项目负责人审签后即可投递报账。

2.报销单上“实际报销人”为项目负责人,或收款人为项目负责人则报销单需送医院科技部审签(水塔楼1047-1室,投递至门外投递筐并扫码登记),审签后至临床医学院办公室签章(启德堂/老八教202室)。

直接经费

材料费

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1.登录财务系统打印《四川大学报销单》。

2.达到网上竞价、招投标、政府采购要求的,附相应资料及合同。

3.购物清单(增值税发票则需附税控清单)。

4.发票上签署经手人、验收人。

5.如费用为个人垫付,需附支付记录证明材料。

6.根据学校最新文件(川大校〔2026〕10号),3万元及以上须签订合同。

1.报销单上“实际报销人”非项目负责人,且收款人非项目负责人,则报销单由项目负责人审签后即可投递报账。

2.报销单上“实际报销人”为项目负责人,或收款人为项目负责人则报销单需送医院科技部审签(水塔楼1047-1室,投递至门外投递筐并扫码登记),审签后至临床医学院办公室签章(启德堂/老八教202室)。

3.危化品审签见相关通知(2026年10月31日前将报销材料交至水塔楼1045办公室统一审核,逾期原则上不再受理。)

直接经费

测试化验加工费

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本单位内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费用

1.登录财务系统打印《四川大学报销单》。

2.达到网上竞价、招投标、政府采购要求的,附相应资料及合同。

3.服务清单(增值税发票则需附税控清单)。

4.发票上签署经手人、验收人。

5.如费用为个人垫付,需附支付记录证明材料。

6.根据学校最新文件(川大校〔2026〕10号),不论金额大小,均须签订合同。

1、如测试化验加工费为川大内转业务,则报销单需送医院科技部审签(水塔楼1047-1室,投递至门外投递筐并扫码登记),审签后至临床医学院办公室签章(启德堂/老八教202室)。

2、如非内转业务,且报销单上“实际报销人”非项目负责人,且收款人非项目负责人,则报销单由项目负责人审签后即可投递报账。

3.危化品相关审签见相关通知。

直接经费

燃料动力费

使用相关仪器设备、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一般项目不涉及燃料动力费。

                  

直接经费

 

 

 

 

 

 

 

 

 

 

 

 

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差旅费:项目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

1.登录财务系统打印《四川大学报销单》。

2.出差事由(会议通知、邀请函、情况说明等)。

3.报销票据。

4.如费用为个人垫付,需附支付记录。

5.如未使用公务卡支付,需附特殊原因未使用公务卡审批单。

6.特殊情况需附项目负责人签字的情况说明:外地参会且不报销住宿费、出发地和返回地非成都、机票仅报销部分、产生了退票费或改签费、其他特殊情况。

1、报销单上“实际报销人”非项目负责人,且收款人非项目负责人,且非项目负责人本人产生的差旅费,则报销单由项目负责人审签后即可投递报账。

2、报销单上“实际报销人”为项目负责人,或收款人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本人产生的差旅费,则报销单需送医院科技部审签(水塔楼1047-1室,投递至门外投递筐并扫码登记),审签后至临床医学院办公室签章(启德堂/老八教202室)。

3.特殊原因未使用公务卡审批单需送医院科技部审签(水塔楼1047-1室,投递至门外投递筐并扫码登记),审签后至临床医学院办公室签章(启德堂/老八教202室)。

直接经费

会议费:为了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研究工作等活动而产生的会议费

1.《四川大学会议审批、报销表》,请务必使用学校2025年发布新版表,见附件3。

(会后送医院科技部-水塔楼1047-1室审签,请注意不再是会前审签。)

2.会议通知(盖章需会前准备一式两份投递至医院科技部-水塔楼1047室审签,其中一份写上项目名称、批准号且项目负责人签字)。

3.参会人员签到表(需手签原件)。

4.报销票据。

5.收款单位出具的费用清单(需为盖章版)。

6.如费用为个人垫付,需附支付记录。

7.如未使用公务卡支付,需附特殊原因未使用公务卡审批单。


1、报销单上“实际报销人”非项目负责人,且收款人非项目负责人,则报销单由项目负责人审签后即可投递报账。

2、报销单上“实际报销人”为项目负责人,或收款人为项目负责人则报销单需送医院科技部审签(水塔楼1047-1室,投递至门外投递筐并扫码登记),审签后至临床医学院办公室签章(启德堂/老八教202室)。

直接经费

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赴港澳台、外国专家来华及港澳台专家来内地(大陆)工作的费用。

1.出国批件。

2.如参会,须提供会议通知/邀请函。

3.购汇水单或中国银行外汇牌价。

4.登机牌。

5.国际处审批的外汇支用单。

6.护照信息页、签证页复印件(职工因公护照、学生个人护照)。

7.如为外文资料,需翻译主要内容。

8.特殊情况说明。

 

 

 

同上

直接经费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1.登录财务系统打印《四川大学报销单》。

2.发票上签署经手人、验收人。

3.如费用为个人垫付,需附支付记录。

4.如单篇版面费支出超2万元人民币,需《四川大学(民口纵向科研项目)论文支出审批表》。(见附件7)。

5.如未使用公务卡支付,需附特殊原因未使用公务卡审批单。

 

 

 

同上

直接经费

劳务费

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的研究生、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费用

1.登录财务系统打印《四川大学酬金申报单》。

2.校外人员需附身份证复印件。

3.发放金额较大需提供劳务事由说明。

除川大专职博后基金、火花项目等高校基本业务费资助的项目以外,其余项目发放劳务费由项目负责人审核签批后即可投递财务报销。

直接经费

专家咨询费

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四川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报销指南—报销攻略  查看详情。

同上

直接经费

其他费用

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

1.登录财务系统打印《四川大学酬金申报单》。

2.根据具体报销内容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1.报销单上“实际报销人”非项目负责人,且收款人非项目负责人,则报销单由项目负责人审签后即可投递报账;

2.报销单上“实际报销人”为项目负责人,或收款人为项目负责人则报销单需送医院科技部审签(水塔楼1047-1室,投递至门外投递筐并扫码登记),审签后至临床医学院办公室签章(启德堂/老八教202室)。

 

间接经费

项目绩效

绩效发放流程:http://www.wchscu.cn/scientific/science_technology/process/academician/funds/56382.html

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后不可再发放绩效,剩余金额将转为直接费用用于科学研究的直接支出。

单位管理费及公共运行成本费

项目负责人不可使用

项目负责人不可使用

项目负责人不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