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
适用于研究者发起的或申办方发起的干预性临床研究,首次向伦理委员会提交伦理审查。
申请材料
· 《伦理审查申请表》(按要求完成签字)
· 研究方案(注明版本号/日期,项目负责人完成签字)
· 知情同意书(注明版本号/日期)
· 研究者手册(如有)
· 病例报告表(CRF)样表(如有)
· 主要研究者简历、GCP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简历手写签名);
· 研究成员资格证书、执业证书、GCP证书(如有)
· 招募广告、研究参与者日记卡等辅助材料(如有)
· 参与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如有)
· 保险证明(如有)
· 利益冲突声明(按要求完成签字)
· 临床研究科研诚信与成果发表承诺书(按要求完成签字)
· 经费来源说明(按要求完成签字)
· 科学性论证意见(如没有,请咨询科教科028-62539215)
· 组长单位伦理批件(如有)
· 现场汇报PPT
办理流程
1. 提交申请:将纸质版材料原件及电子版(PDF)递交至伦理办公室。
2. 形式审查:办公室在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如需补正,一次性告知。
3. 审查方式确定:办公室根据风险等级确定采用会议审查或简易审查,并通知研究者。
4. 会议审查:若为会议审查,项目将列入最近一期伦理会议议程。
5. 获得审查意见:会议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伦理审查批件》或《伦理审查通知单》。
咨询方式
·电话:028-62539418
·地址:行政楼237办公室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