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有关科(室)、部(处):
接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通知,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CSC)与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签署的协议,为进一步推动和促进中德教育、科技领域的合作与交流,中德双方将共同资助中国优秀青年学者和科研人员赴德国大学和公立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研究。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选派规模/专业、留学/资助期限
2015年该项目将在全国范围内提供30个博士后奖学金名额,留学期限为7-18个月,申请者应根据在院本职工作及学科建设需要来选择申报单位和专业。
对拟留学期限超过12个月的申请人,项目首次批复的资助期限为12个月,中德双方将在一年后适时共同组织评估,通过评估后方可按其录取留学期限继续获得相应奖学金资助。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为我院在编在岗员工,年龄不超过40岁(1975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2、其他条件应符合《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及《201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相关要求。
3、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学位时间距申请时间不超过2年;在职攻读的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应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获得博士学位。
4、本通知下发后,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准备申请材料。该项目向所有德国公立及德国国家认可的大学和研究所开放。可登陆www.research-in-germany.de网站查找德国大学及公立科研机构公布的博士后研究位置,详见网页:http://www.research-in-germany.de/dachportal/en/Jobs-and-Careers-in-Germany/Info-for-Postdocs-and-Junior-Researchers.html
申请人在向中德双方申请时,应已获得德国大学或公立科研机构正式签发的邀请信,邀请信应包含为申请人提供工作场地,及已同意负担申请人课题研究产生的科研费用等内容。
5、申请人在外研修期间,根据其学科专业和德方导师要求,工作语言可为英语或德语。在申请时,需根据以下标准提供相应的语言水平证明:雅思6.0分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TestDaF 14分或DSH 2级及以上。若申请人提交的语言水平证明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在其德方导师出具认可其语言水平证明的前提下,也可提交申请。
此外,为使奖学金获得者更好地融入德国社会开展研修,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将在奖学金获得者赴德国前,在中国提供为期3个月的免费德语培训(培训地点待定)和期间的生活费补贴。语言培训时间不计入留学期限。德语培训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具体安排待正式录取后由德方通知录取人员。
三、资助内容
由CSC提供 | 同时由DAAD提供 |
奖学金1300欧元/月 | 奖学金700欧元/月 |
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 | 在德期间每月健康保险费 |
一次赴德签证费 | 3个月的在华德语培训(自选) |
2天行前培训 | |
德方邀请机构科研补助200欧元/月 |
四、申请办法
1、校内选拔流程
符合申请条件要求的员工根据自身工作安排和业务进修计划,自愿申请;科室根据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及人才梯队建设规划提出推荐;医院评审,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学校综合评议,组织上报。
2、申请时间、材料及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15年10月20日至11月1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填报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须同时向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北京办事处提交德方申请材料,具体要求以其网站公布信息为准(www.daad.org.cn >奖学金信息 > 博士生和博士后 > 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
此外,请申请者于2015年11月10日下午6时前向院人力资源部人才办公室(医院行政楼2008室)提交如下资料(申请人员个人科研业绩请确保于截止日期前在我院科研管理系统及时更新,以备医院核查):《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申请表》(附件)、《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后两个表在国家留基委报名后即可下载)。同时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yuting_tang@foxmail.com,文件名标注为:“姓名-中德(CSC-DAAD)博士后项目”。
3. 获医院和学校推荐的申请人须于11月20日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及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提交相应申请材料。
4.注意事项
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留学网”公布的《201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专栏》 (http://www.csc.edu.cn/Chuguo/aa83f7198a82419499386d43a0afbb29.shtml)内的《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于11月10日前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此外,申请表中填写的留学期限须与邀请信上的信息保持一致。向CSC与DAAD方面提交的申请信息也须保持一致。
五、评审、录取办法
2015年12月-2016年2月,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将参加于2016年3月-4月举行的中德专家联合面试,并根据结果确定录取人员。面试语言为英语或德语。最终录取结果将于2016年5月对外公布。
六、派出及管理
录取人请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最早派出时间为2016年7月,具体派出时间以接收方邀请函为准。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录取人员派出前须提交博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派出。
七、联系方式
医院人力资源部人才办(医院行政楼2008房间)唐雨婷 85422828
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望江行政楼511)卢聆 85405392
国家留学基金委欧洲事务部李玫/张逸菲 010-66093932/3568
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北京办事处任婕 010-65905565
八、选拔时间安排
序号 | 时 间 | 步 骤 | 具 体 内 容 | 备 注 |
1 | 2015年9月-10月 | 申请 准备 | 申请人应按要求对外联系,提交对外申请材料并取得外方正式邀请函。 | |
2 | 2015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 | 报名 |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及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提交相应申请材料。 | 请注意,申请表中填写的留学期限须与邀请信上的信息保持一致。向CSC与DAAD方面提交的申请信息也须保持一致。 |
3 | 2015年11月10日 | 提交材料 | 纸质版申请材料于11月10日交人力资源部人才办公室(行政楼2008房间)
| 申请材料中需用我院信笺纸打印的请向人力资源部索取 |
4 | 2015年11月20日 | 正式递交 | 申请人应于11月25日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国内单位正式推荐公函(以邮戳为准)并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mli@csc.edu.cn, 文件名标注为“姓名-中德(CSC-DAAD)博士后项目”。 | |
5 | 2015年12月-2016年2月 | 初审 | 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 |
6 | 2016年3-4月 | 面试、 录取 | 通过初审人员将参加中德专家联合面试,并根据结果确定录取人员 | |
7 | 2016年5月 | 录取 | 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材料。 | |
8 | 2016年7月起 | 符合派出要求者,办理派出手续 | 1.联系有关出国留学服务机构办理签证申请、机票预订手续; 2. 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3.录取人请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最早派出时间为2015年7月,具体派出时间以接收方邀请函为准。应届博士毕业生录取人员派出前须提交博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派出。 | 详见《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
9 | 派出 | 联系有关出国留学服务机构领取机票、签证等,陆续派出。 | 须按对方规定的时间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
附件: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申请表.doc
人力资源部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