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CRC上岗前须完成如下事宜:
(一)在试验开始前到GCP中心办公室备案,填写《CRC信息登记表》、《协调员信息安全责任书》、《协调员保密承诺书》。
(二)提供相关资料:派遣函、SMO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简历、GCP相关培训证书复印件(以上文件需加盖SMO公章),身份证复印件。
(三)接受机构初步资质审核。
(四)实名加入本中心CRC管理群,备注项目名称和公司。
二、CRC在岗期间须完成如下事宜:
(一) CRC在PI授权下完成相关工作,禁止实施授权范围之外的任何工作。
(二)CRC至少每两月一次书面汇报工作,由相关研究者签字确认,提交PI,抄送GCP中心办公室质量管理员;如不能胜任工作和/或出现违规行为,PI和/或GCP中心办公室有权辞退该CRC,更换合格的CRC,必要时更换SMO公司。
(三)在试验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原CRC调动、离职或其他原因导致负责试验项目的CRC需更换时,SMO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专业和GCP中心办公室,并向GCP中心办公室提供新任CRC的相关资料,填写《CRC变更交接表》,新CRC必须熟悉好前任的所有工作方可承接工作。
三、CRC离岗注意事项:
须与研究者完成所有资料和工作交接,填写交接记录表PI签字确认,并将交接记录表交GCP中心办公室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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