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华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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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药品寄送须知 2024.07.02

一、提供我院伦理审查委员会批件复印件1份。

二、提供药品质量报告书、药品交接记录表、随货同行单、药品运输途中温度记录表及所使用温度记录仪的校准证书等。

三、CRA需提前电话沟通药物管理员,协商具体到药时间,在约定的时间将药品送至GCP药房。

四、试验药品接收地点:成都上锦南府医院门诊大楼一楼10号电梯旁GCP中心药房。

五、试验药品批号若有更新,药品到院时需提供本院伦理审查委员会备案回执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六、寄送的试验药品应包含批号、有效期等重要信息,如药物已接近效期(6个月以内),应提供说明文件。

药物管理员联系电话

冯星星   联系电话:18382070795

潘建竹   联系电话:13882050370

伍  慧   联系电话:18202890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