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供我院伦理审查委员会批件复印件1份。
二、提供药品质量报告书、药品交接记录表、随货同行单、药品运输途中温度记录表及所使用温度记录仪的校准证书等。
三、CRA需提前电话沟通药物管理员,协商具体到药时间,在约定的时间将药品送至GCP药房。
四、试验药品接收地点:成都上锦南府医院门诊大楼一楼10号电梯旁GCP中心药房。
五、试验药品批号若有更新,药品到院时需提供本院伦理审查委员会备案回执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六、寄送的试验药品应包含批号、有效期等重要信息,如药物已接近效期(6个月以内),应提供说明文件。
药物管理员联系电话
冯星星 联系电话:18382070795
潘建竹 联系电话:13882050370
伍 慧 联系电话:18202890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