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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障碍病房举办防范医疗风险讲座 2013.03.20

 
 


 

 

        为迎接5月1日即将正式贯彻实施的《精神卫生法》,防范医疗风险,2013年3月14日,精神障碍病房在医生办公室举办了《精神卫生法》剖析讲座,科室全体医师、护士、进修生、研究生共计50余人参加了讲座。
         讲座由西南鉴定中心张波老师主讲,他鉴定过大量的医方、患方医疗纠纷案件。讲座中,张老师剖析了《精神卫生法》最大贡献是确立了患者“非自愿住院的危险性原则”,取代了原来的“自知力标准”。其权利视角在精神卫生领域的引入,不是医学与法律的冲突,而是精神病医学从传统的生物医学模式,发展到人本医疗模式的机遇,是精神科医护专业尊严提升的阶梯。还结合新的《精神卫生法》与真实案例,本部法律的缺陷和可操作性,对当前医患之间存在的问题:从病人收治、医务人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资格、心理治疗服务资格、医疗文件书写和保管、医患沟通、患者及家属知情同意、家属的监护权、尊重患者的自愿原则、医疗护理的局限和困难,应谨防过度解读“自由和监护权利”等方面进行了精彩的解析,并就自己的经验对医护人员提出了如何做好临床工作、如何有效进行自我保护、如何规避被卷入“被精神病”纠纷等的具体措施和建议,并强调医务人员无论如何还是应该把患者的生命健康权放在首要地位。最后,张老师还耐心地解答了医护人员在临床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惑。
 

 

作者:李水英 来源:精神障碍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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