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号),该《意见》是三级公立医院未来发展的“指挥棒”和“风向标”。《意见》明确了2019年在全国启动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并将“每百名卫生技术人员科研成果转化金额”纳入考核指标。《意见》中对于“科研成果转化”以签订技术合同为判断标准,是一个较为宽泛的转化概念,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技术服务合同。此举充分体现了国家大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广泛惠及民生的决心。
身处西部的华西医院,从2018年起,就开始建立并逐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考核评价体系,并已将承担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产学研合作项目的情况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定、岗位和薪酬管理等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华西九条”: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纳入考核
作为2018年我院重要的成果转化系列激励政策之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九条激励政策》(简称“华西九条”)的正式发布,标志着我院科研成果转化已经纳入到个人、科室、医院的考核指标中。
“完善业绩认定和考核评价体系”是“华西九条”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规定,在业绩认定和考核评价中,承担单项横向项目到院经费2000万元及以上的,与承担国家级纵向重大重点科技项目同等对待;承担单项横向项目到院经费500万元及以上的,与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同等对待;承担单项横向项目到院经费200万元及以上的,与承担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同等对待。同时,医院拥有知识产权的横向项目或成果转化项目获得1类新药证书的,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同等对待;获得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与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同等对待。并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面业绩突出、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和行业影响的科技人员可破格聘任医院正高或副高级职称。
“我们的目的就是要充分调动和发挥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产出更多的原创性成果并转化应用,更好更多地惠及广大患者和全社会。华西医院要带头落实国家成果转化的政策,勇当医学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排头兵。另外,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也是国家给科技人员的“科技红利”,我们一定要帮科技人员接住”。成果转化部部长兼四川西部医药技术转移中心主任袁淑兰研究员表示。
“智囊团”:助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2018年9月3日,我院在官网公示,拟以系列科技成果作价8.23亿元出资新成立8家公司。公示内容显示,一项名为“T细胞治疗产品及其技术平台项目”经第三方机构评估后协议定价为4.54亿元,该技术入股占公司股份的45%,其中科技人员占股40.5%,是成果作价入股的90%。其他项目分别估价上亿元到千万元不等,科研人员均获得90%股权奖励。这是“华西九条”出台后华西医院第一次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科技人员占股份成立公司的探索,2018年10月22日,该项目成果作价投资入股的新公司已经正式注册成立,注册资金10亿元。
将非专利技术的成果作价入股对于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也是一个挑战。袁淑兰表示,此次公示的非专利成果仅是研究团队的研究方案或具有初步的研究结果,尚未形成专利,这对资产评估提出了高要求。为此华西医院提供了8家通过招标的有资质的评估机构供选择,按照《公司法》要求,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评估作价,不高估和低估作价。同时,医院还成立了主管院领导牵头,院士、成果转化专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律师等组成的成果转化工作委员会,制定了健全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制度和操作性强的流程,做到了公开透明,高效决策,同时理顺了机构、职能、人员等,还鼓励企业家、科技人才等兼职作为“智囊团”助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同时,为鼓励成果转化,医院还批准了科技人员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申请。
为进一步做好成果转化服务,加大政策宣讲和培训力度外,成果转化部还将继续每周走访一个临床科室提供“上门服务”、每周三开展“一对一”疑难项目咨询服务以及建立“成果转化微信群”,近期还将发布“华西医院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申请指南”,并建立“医药成果转化专业孵化器”。同时,我院四川西部医药技术转移中心可为科研人员提供“技术经纪人”服务和CRC服务,进一步提高我院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切实解决临床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大力推动我院科技成果转化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