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教育部通知,经四川大学推荐,教育部组织专家评议并审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中组部、中宣部、中央统战部审核,报请国务院批准,我院李虹教授(泌尿外科学)、李涛教授(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获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国家每两年选拔一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在此次选拔中,全校共有12名优秀专家获此殊荣。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改革和完善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经批准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国务院授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由国家一次性发给政府特殊津贴人民币20,000元,并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