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科(室)、部(处):
接四川大学国际处通知,为进一步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加大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将继续实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简称创新项目)。
本项目采取各单位先行申请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确定资助后,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不受理个人申请。申报项目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项目合作双方应有一定前期合作与交流基础,原则上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
相关材料(《创新项目申请书》、协议书、及《单位推荐意见表》)的院内提交截止日期为9月25日。请有意申请的科(室)、部(处)可尽快与医院国合办联系。联系人:毛老师(电话:85421920)。
四川大学国际处网站通知内容请查阅:
http://global.scu.edu.cn/?notice/_/3515
该项目申请条件及相关材料要求请参阅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通知:
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54。
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