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系(部):
接四川大学国际处/港澳台办通知,参加线上国际及港澳台地区学术交流活动,举办邀请国际及港澳台地区专家在线参与的学术交流活动、涉外国驻华使领馆活动均需提前申报备案。现将办理事项重申如下:
一、参加线上国际及港澳台地区学术交流活动
1、定义:举办地在中国内地城市以外地点的线上学术交流活动(含:国际会议、学术研讨、培训交流等);
2、办理流程:申请人填写《员工参加线上国际会议申报表》(附件一,限参加正式国际会议使用)或《员工参加线上国际及港澳台地区学术交流活动申报表》(附件二,适用于非国际会议的普通学术交流活动),本人、科室领导签字后交到国合办/港澳台办,医院审批完成后报川大国际处/港澳台办;
3、请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进行申报。*因川大国际处/港澳台办概不受理加急申报及补报,请需要报销费用的老师特别注意*。
二、举办邀请国际及港澳台地区专家在线参与的学术交流活动
1、定义:国际及港澳台地区专家以在线形式参加的学术交流活动(院内举办形式不限);
2、办理流程:主办科室、部门填写《举办线上国际及港澳台地区学术交流活动备案表》(附件三),科室、部门领导签字后交到国合办/港澳台办,医院审批完成后报川大国际处/港澳台办;
3、请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进行申报。
三、涉外国驻华使领馆活动
1、定义:外国驻华使领馆工作人员访问我院、我院员工参加外国驻华使领馆组织的活动;
2、办理流程:申请人、科室填写《四川大学涉外国驻华使领馆活动审批表》(附件四)交到国合办,医院审批完成后报大学国际处;
3、请至少提前一个月进行申报。
上述三类活动务必完成申报备案后方可开展,并计入科室年度国际合作与交流业绩。
详情请咨询:85422026(邓老师、蔡老师)
申报材料递交地点:水塔楼2062办公室
国合办/港澳台办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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