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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2020.08.19

各办学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申报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的通知》(川继委办发[2020]5号)和学校有关继续教育管理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我校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见附件),指定专人(专职或兼职)负责组织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工作。

1、申报时间

申报新项目:2020年8月10日—9月7日;

申报备案项目:2020年8月10日—12月31日。

2、申报方法

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纸质和网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关于转发<关于申报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的通知》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认真填报。

二、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新项目材料,请按文件附件要求格式于2020年9月7日前报送电子文档至gjzjjd@scu.edu.cn,并同时报送纸质打印材料,全校统一组织申报。

由于申报系统设置,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相关事宜请与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刘老师(电话:85503873,手机:13350059599)、周老师(电话:85503873,手机:13668212101)、马老师(电话:85501508,手机:13980659281)联系。

三、为减轻项目负责人在办班过程中的工作量,专注于专业培训教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将指派专人对每一培训项目按学校相关政策规定全面承担财务报销工作,协助培训班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班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继续医学教育是以传播医学新知识、新方法、新理论和新技术的终身教育学习形式,也是扩大我校社会影响,提高我校相关学科及其项目负责人社会知名度的一种有效宣传方式,希望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认真动员,积极组织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工作。


附件:

1.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2.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

3. 关于转发<关于申报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的通知(川继委办发[2020]5号)

四川大学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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