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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硕士研究生导师增列工作的通知 2013.07.10

  按学校的相关工作要求,以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研究生导师增列条件规定,现将2013年研究生导师增列工作中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列条件要求:

  按2013年川大校[2013]24号、川大校[2013]25号文件中对博、硕士研究生导师增列条件的要求,开展2013年度博、硕士研究生导师增列工作。

  按学校研究生导师增列条件要求,本次申报者的年龄要求及科研成果(近五年内)截止时间为20121231

二、增列工作时间安排:

     20137102013716,为个人提交申报材料时间。

   材料提交地点:第八教学楼209

   增列要求等相关文件     将发放到各科室,请到科室秘书处查看

   简况表下载路径:四川大学研究生院—下载中心—学位办

三、对申报博士生导师资格需提供材料的要求:

1、简况表一式四份(打印),单独装订。

2、附件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请将除原专著外的证明材料装订成册,每册封面上注明:申请四川大学博士生导师申报材料、申报二级学科名称、申请人姓名、申请人所在院系名称、申报序列。

3、按以下顺序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学位证书;职称证明;正式发表的文章(仅提供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的文章,严格按照《申请增列博士生指导教师发表论文清单》顺序装订)和专著(其中,4篇代表作需包含文章全文,其余非代表作仅提供杂志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SCISSCI若无封面和目录者可只提供文章首页,专著需含封面、主编及编委、表明本人参与著书的章节、出版年份);省部级以上科研经费证明;省部级以上获奖证明;获得的专利证明(本人为第一发明人);指导研究生情况证明;其他证明。

4、简况表电子版。

四、对申报硕士生导师资格需提供材料的要求:

1、简况表一式2份(打印)。

2、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请将除原专著外的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申请四川大学硕士生导师申报材料、申报二级学科名称、申请人姓名、申请人所在院系名称。

3、证明材料按以下顺序提供复印件:学位证书;职称证明;正式发表的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的文章和专著(包杂志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专著需含封面、主编及编委、表明本人参与著书的章节、出版年份);科研经费证明;科研成果或教学成果奖。

4、简况表电子版。

五、不尽事宜敬请联系研究生部

 联系人:陈念联系电话:85423833 ;18980601899

                       华西临床医学院研究生部

                             二O一三年七月九日

 

四川大学申请担任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1 .doc

四川大学申请担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2 .doc

 

作者:研究生部 来源: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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