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七章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对我院全日制研究生办理延期毕业手续通知如下:
一. 关于研究生延期毕业的要求
(一). 博士研究生因科研工作条件等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学位论文,可以申请延期毕业;博士研究生因完成高水平的科研工作和学位论文,也可申请延期毕业。每次申请延期毕业的时间一般为一学期或一学年,博士生在校学习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年。
(二).硕士研究生一般不得延期毕业,确因科研工作条件等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学位论文者,可以申请延期毕业。每次申请延期毕业的时间一般为一学期,硕士生在校学习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年。
二. 延期申请办理流程
由研究生本人登录四川大学研究生系统服务大厅(学籍异动),填写《四川大学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下载打印《四川大学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经导师同意后,学院研究生部审核同意报学校研究生院。
三 . 申请时间
2021年12月29日,纸质版《四川大学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交研究生211A办公室徐文涛。
延期毕业手续将作为学校每学年向教育部《学信档案学籍学历管理平台》注册,以维持其学籍的依据,不按期办理者将自己承担学籍丢失的后果。
研究生部
2021.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