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工作
(一)申办方根据机构和科室的要求准备相关物品
(二)与医院相关工作人员确认时间地点
(三)准备物品交接所需的记录表
二、注意事项:
(一)在合同签署过程中即可开始进行物品的交接
(二)试验用药品/医疗器械交接在合同签署后方能进行
(三)物品交接必须有院内工作人员的参加和确认签字
(四)院内工作人员只能接收职责范围内的物品(例如:授权的资料管理员只能接收试验用资料,不能接收试验药品)
(五)院内工作人员务必认真检查所接收物品的质量和数量,无误后方可确认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