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11月28日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的通知(医保发〔2024〕33号),现对我院11月27日发布的新药申报资料公告中与2024年医保药品目录相关的内容补充说明如下:
1.新药申报原则2修改为:符合2025年1月1日起执行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相关政策,并提交药品本位码(以869开头);
2.新药申报原则3修改为:遵照2025年1月1日起执行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必须属于“抗肿瘤药及免疫调节剂,消化道和代谢方面的药物,皮肤病用药,肌肉-骨骼系统药物,抗寄生虫药、杀虫药和驱虫药,感觉器官药物,其他”的品种;
特此公告!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2024年11月29日